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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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我校第三届师范生微课大赛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3-10-31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各相关二级学院:

为进一步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,提高师范生的教学基本技能、信息化教学能力和教学创新能力,学校决定举办安康学院第三届师范生微课大赛,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组织机构

主办单位:信息化处(师范生职业技能训练中心)

协办单位:电信学院、教务处

二、参赛对象

(一)初赛参赛对象

数学与应用数学、汉语言文学、思想政治教育、英语、体育教育、音乐学、美术学、小学教育、学前教育、地理科学等师范专业全体学生。

(二)校赛参赛对象

各师范专业根据初赛成绩择优推荐3名师范生参加校级决赛。

三、奖项设置

本次比赛设一等奖3名,二等奖5名,三等奖10名。

四、赛程安排

(一)二级学院推选(2023年10月27日-11月5日)

各师范专业所在二级学院组织初赛选拔后,填写推选名单(详见附件1),并将推选作品信息于11月6日之前发送至邮箱:119086921@qq.com。

(二)参赛选手培训与作品打磨

1.微课内容设计和表现形式

2.微课作品评价标准与要求

3.微课资源的获取与加工处理(图像、视频、音频等资源)

4.录屏软件操作及实践(Camtasia Studio)

5.微课后期编辑与视频作品生成(片头、片尾、特效、字幕等)。

培训时间暂定2023年11月8日。具体培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。

(三)微课作品修改与提交(2023年11月9日-15日)

参赛学员提交修改后的微课视频、教学设计、教学课件以及一份微课作品说明(主要介绍自己在内容选择、内容分析、制作设想等方面的内容,文本形式即可)。

(四)微课作品评选(2023年11月15日-24日)

邀请校内专家进行最终评审。

五、相关说明

(一)请各相关二级学院广泛动员,认真组织师范生参加微课大赛,推荐优秀选手参加校赛。

(二)所有参加校赛作品及材料须为原创,不得抄袭或侵害他人版权,否则取消校参赛资格。凡是参加校赛的作品,视为同意将本人作品在全校范围内推广和共享。

(三)参赛作品要求:

1.作品非小组合作项目,须由个人独立完成,且最多只有一位指导教师,作品标准参考附件2(安康学院第三届师范生微课大赛评审标准)。

2.所有参赛作品及材料须为原创,不得抄袭或侵害他人版权,否则取消参赛资格。参赛即视为同意将本人作品在校内推广和共享。

3.除学前教育、小学教育专业,其他师范专业参赛作品学段需为初中及高中学段。作品主题在初赛后不得随意更改。

4.作品必须为MP4格式,分辨率不低于720P,视屏长宽比为16:9,单个视频不得超过100MB。

5.作品内容须符合比赛主题,内容健康,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。

联系电话:0915-3207981

信息化处 电信学院 教务处

2023年10月29日

上一条:关于我校第三届师范生大赛微课培训及作品提交安排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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